第一百零四回 天凤云来-《我的江湖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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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说我拄着一根竹杆,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,可好歹穿的是五两银子一件的‘古记号’成衣,穿的更是二十多两的‘鹿鼎号’皮靴,店小二的眼睛都是雪亮的,自然不会怠慢。

    “既吃饭,也住店,给小爷我弄个天字号客房。”我大咧咧的说。

    “这位少爷,本店没有天字号,是梅竹松,松字房最高,五两银子一天。”店小二赔笑道。

    “那就松吧,位置别太高,窗户要靠近院子,房间得宽敞些。”我吩咐道。

    “好嘞,矮大松一间。”店小二高声传唱出去,马上有掌柜的拿着名簿前来登记。

    交纳了十两银子的定金,我被请到三楼雅座,一个人占据了两排六座的隔间。

    从窗口望出去,恰好能看见对面云来楼的招牌。

    店小二奉上竹板写的菜单,一大串,估计得有上百个菜品。

    “不看了,有什么招牌菜,推荐菜,当红菜,统统给小爷上一份。”我也懒得看,直接一挥手,丢了一锭银子给店小二。

    “好,好。”店小二小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,诺诺而退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不喝酒。”我突然想起,吩咐道。

    “明白,明白。”店小二躬着身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看着店小二唯唯诺诺的样子,我不禁长叹一声。

    有钱就是它喵的好啊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光是从万雨绅那里得到的戏蟾通宝(钱虽然是假的,材料可是真金),就价值上万两银子,一路上吃吃喝喝各种花销,再怎么奢侈也才用了几百两而已。

    我突然明白了,为什么说和大神打交道,他从指缝里漏出一点,就够你吃喝不尽。

    和万雨绅打架的人,只要不死,现在都是富翁了吧?

    不过……

    以我现在的情况,还用得着投靠郑则么?

    从认识郑则到现在,扳着指头一算,其实才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。

    而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,完全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。

    这么鸡血的展开,谁又能预料得到?

    我又叹了口气,用雕花象牙筷夹起一枚水晶虾仁,放进了嘴里……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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